淄博市统计局关于按时报送调研成果暨开展2011年调研课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高新区统计处,市普查办、经济调查队、农调队、局各科室:
按照《淄博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调查研究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统发〔2011〕30号)要求,各调研课题承担单位应于8月底前完成调研课题的撰写工作。调研成果收集完毕后,全市重点调研课题评审委员会将于9月中旬对全市统计系统“调查研究年”调研成果进行评审(分别以市级、县级为单位),依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并给予表彰。优秀组织奖(针对各区县局评选)评选条件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程度、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调研课题按时完成情况、调研报告质量情况等。为便于及时开展调研成果评比,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主要包括调研报告、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和创新完善调研工作机制的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先进典型等。
二、时间安排
1、9月5日前将调研报告和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报送至市局综合科,电子版发至张曙光信箱(zbzsg@sd.stats.cn)。
2、9月10日左右开始组织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3、9月20日前将“调查研究年”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先进典型等)报市局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陈闯信箱(zbcc@sd.stats.cn)。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按要求报送调研报告、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和创新完善调研工作机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已经建立的工作机制及先进典型案例,报送材料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附件:淄博市统计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淄博市统计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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