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政府纠风办、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浙江省邮政局、浙江省报业协会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
(浙新出发〔2006〕63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纠风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邮政局,浙江日报、杭州日报、宁波日报、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各市级党报、省级专业报,有关报刊社主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成果,维护良好的报刊市场环境,现将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邮政局《关于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新出联〔2006〕6号)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报刊出版业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近年来,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对报刊发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监管力度;报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各报刊出版单位创新发行手段,转变经营增长方式,我省报刊发行秩序有了比较明显的好转。但是,由于报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提成回扣、有奖征订、广告贴补、贬损同行、虚报发行量等不正当促销手段层出不穷,少数都市类报纸情况尤为突出,导致一些报纸的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媒体形象和公信力。
2007年度报刊征订发行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报刊出版单位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坚定信心,克服困难,进一步提高规范报刊发行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继续认真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坚决纠正报刊发行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报刊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巩固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成果
1、各报刊出版单位要严肃、认真履行去年签署的《全省报纸发行“八不准”自律公约》和今年5月签署的《浙江报纸广告行业自律公约》。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将会同省报业协会,建立报刊价格调整申报制度和“同行议价”的协调机制。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布有关报纸年征订价格和零售价格标准,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