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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浙江省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长征70周年重点出版物选题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浙江省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长征70周年重点出版物选题计划》的通知
(浙新出发〔2005〕25号)


各出版社、各有关印刷(复制)企业、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红军长征70周年,是今年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对于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抗日战争和红军长征的伟大意义、历史功绩和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精神,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在各出版社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论证筛选,特制定《浙江省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长征70周年重点出版物选题计划》,共列重点出版物选题24种35册(片),其中图书选题23种34册,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1种1片:浙江人民出版社3种3册,浙江文艺出版社3种3册,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8种10册,浙江教育出版社2种2册,西泠印社出版社1种1册,浙江大学出版社1种1册,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种1册,宁波出版社2种11册,杭州出版社2种2册,浙江文艺音像出版社1种1片。
  为确保《浙江省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长征70周年重点出版物选题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1. 实施《浙江省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长征70周年重点出版物选题计划》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的重点出版物选题,必须保证在2005年8月前完成;纪念长征70周年的重点出版物选题,必须保证在2005年9月前完成。各出版社要高度重视重点出版物选题的落实工作,切实做到领导落实、编辑落实、作者落实、资金落实、出版时间落实。要统筹安排计划项目的出版进度,加强编辑力量,保证按期出版。要保证出版物的内容、编校、设计质量,所有出版物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品以上。
  2. 有关印刷(复制)企业应优先安排上述重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任务,确保印刷(复制)工期,确保印制质量。上述重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质量要达到一等品水平,务必取得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3. 各出版社的发行部门和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上述重点出版物的宣传、征订、发行工作,举办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宣传推介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发行工作力度,努力扩大上述出版物的社会读者面,在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的前提下,争取较好的经济效益,努力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4. 为使省局及时了解出版情况,掌握出版进度,各出版社应在5月和8月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省局出版处汇报《浙江省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长征70周年重点出版物选题计划》项目的进展及完成情况。列入计划的项目出版后,应在10天内向省局出版处缴送样书(样片)和质量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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