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新出发〔2007〕49号)
各设区市和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予以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监管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加大对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把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监管列入今年夏季“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于近期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市场进行一次清查和规范。
三、对具有两部门通知“二”所列情形之一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鉴定属非法出版物的,依照《
出版管理条例》、《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