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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医改重大专项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北京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2.脑卒中高危个体筛查
  对筛查评估为脑卒中高危人群的调查对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地医院共同完成以下筛查内容:
  (1)体格检查。
  (2)对有心脏杂音和心率不齐者做心电图。
  (3)采集静脉血做实验室检查(包括空腹血糖、血脂4项和同型半胱氨酸)。(凡当年化验结果者直接转录,缺项者应补查。)
  (4)颈动脉彩超检查:对颈动脉彩超检查发现有颈动脉狭窄的患者,由基地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3.脑卒中高危人群干预管理
  针对每位脑卒中高危个体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指导、药物干预、介入或手术治疗干预。具体的干预方案将随后下发。基本内容如下:
  (1)健康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脑卒中高危人群制定并实施健康指导计划。重点是合理膳食(低盐、低脂、适量主食、增加蔬菜和水果摄入)、控制体重(减肥)、戒烟、限酒。
  (2)药物干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地医院的指导下,对有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房颤、心瓣膜病等脑卒中高危个体,根据适应症,按照相关诊疗指南合理进行药物干预。
  (3)介入治疗:基地医院严格把握适应症,按照相关诊疗指南或规范进行。
  (4)颈内动脉内膜剥脱术(CEA):基地医院根据适应症,按照手术指南和相关规范进行。
  4.转诊
  对在随访干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新发或复发脑卒中患者,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患者转诊到基地医院,进行进一步诊疗。
  三、实施步骤(略)

  四、职责分工
  (一)市、区县卫生局
  市卫生局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进行评估,对基地医院和承担项目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管理。
  区县卫生局成立项目实施的相应组织机构,负责选择辖区内参与项目的筛查点;承担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市、区县疾控中心
  市疾控中心负责编写项目工作手册,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和脑卒中高危人群干预的培训;对区县数据上报进行质量控制并进行相关督导。
  区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并指导辖区内项目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现场调查和脑卒中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对本辖区各项目点的数据进行汇总和质控,并按要求上报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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