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推广阶段性工作的通知
(淄农机管字[2006]12号)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机管理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机工作会议精神,搞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召开保护性耕作麦田观摩现场会议。各区县要组织乡镇、村有关负责人、种粮大户、农机手对实施保护性耕作的麦田进行观摩考察,使他们对麦田长势情况进行实地观摩,为今后的宣传推广打好基础,今年新开展保护性耕作推广的区县可以组织到已推广实施的区县进行观摩考察。
二、认真做好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田对比的测产工作,作好各项数据的登记、存档,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便于今后总结经验教训,探索规律,做好推广基础工作。
三、各区县要制定本辖区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实施方案,明确本辖区推广玉米收获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并对组织领导、机具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对比田建设、人员培训、组织现场会及机械化技术路线选择作出明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