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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4、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5、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和非法拼装、改装、改型农业机械整机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

  各区县农机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市市农机局安全生产科。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机非法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全面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为开展农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

  各区县农机局要结合“三夏”、“三秋”农忙时节,联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完善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协调机制,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姿态。坚决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1月)

  各区县农机局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乡村道路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组织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通过检查、抽查,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各区县农机局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21日前报送市局安全生产科。市局将组织督察组进行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区县局要成立以局长为第一负责人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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