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及“休博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及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中秋节"、"国庆节"和"西博会、休博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中秋节"、"国庆节"、"西博会、休博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以来,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生产安全事故依然处于多发势态,且发生一起较大事故。中秋、国庆和休博会期间,假期长、活动多、人员流动量大,易造成思想麻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及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节庆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检查督促落实。
二、加强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节庆前夕,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前期隐患排查和各级领导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继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整改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无视事故隐患或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切实强化安全防范监管。
1、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一要督促各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桩机、井架、脚手架、支模架和临时设施等施工设备、安全设施以及防高处坠落、防有限空间中毒、防坍塌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工程运输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杭建工发〔2011〕318号)有关要求,做好工程运输车安全管理,杜绝工程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二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卫生意识。节庆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一次遵章守纪教育,加强人员进出管理,防止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要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以及生活、工作秩序正常,做好饮食卫生管理和灭蟑、灭鼠等除四害工作,严格执行食堂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等卫生管理制度,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三要认真做好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对现有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要特别注重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充实消防力量,增设消防器材,严格遵守动火审批、用火监护等有关规定,遏制和防止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
2、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工地安全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地安全管理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拆迁方案和拆迁围护、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施工用电、拆迁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等内容的重点检查,督促拆房施工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尤其要重视城郊结合部及区级部门实施项目的拆迁安全,防止出现管理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