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编号:
申请单位
经办人
填表日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切勿草书)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
二、本表封面上的“编号”由发证机关编写。
三、本表中的“名称”、“地址”、“网址”和“电子信箱”栏目填写全称。
四、本表中的“企业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的企业类型填写。如果是分公司、办事机构,请在“非法人类别”栏目中□上划“√”。
五、本表中的“特别类型”、“经济性质”、“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的产权”、“经营方式”等栏目分别在□上划“√”,兼有者同时划“√”。
六、本表中的“主管单位”栏目,应当填写分公司、办事机构的上级企业单位名称。
七、本表中的“登记机关”栏目,应当填写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
八、本表中的“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中,“剧毒化学品”、“成品油(液化气)”栏目除按《规定》填写外,还应分别填写品名、品种和种类及经营规模、用途。经营规模即指每年经营多少吨;用途是指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建筑装饰、科教文卫、家庭生活使用。
九、本表中的“地级市(县)主管机关初审意见”栏目,对申请甲种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由地级市主管机关签署初审意见,对申请乙种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由县级主管机关签署初审意见。
十、本表中的“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应按照发证机关批准本表中的“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栏目的内容填写。
十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类别”栏目,由发证机关在□上划“√”;“发证日期”栏目,应填写盖公章的日期;“有效期”栏目,应自发证日期起始,至第4年的发证日期的前1日,如:2002年1l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
十二、登记编号规定如下:
省级发证机关发放经营许可证的编号:甲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AX经(甲)字〔YYYY〕QQQQQQ号”,其中:A-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字,X-省级发证机关的机关代字,经-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甲)-甲种经营许可证的识别,YYYY-表示发证的年份,QQQQQQ-表示批准证书的序号,如:粤安经(甲)字〔2002〕000005;乙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AX经(乙)字〔YYYY〕QQQQQQ号”,其中:A-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字,Ⅹ-省级发证机关的机关代字,经-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乙)-乙种经营许可证的识别,YYYY-表示发证的年份,QQQQQQ-表示批准证书的序号,如:粤安经(乙)字〔2002〕000009。
市级发证机关发放经营许可证的编号:乙种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ABX经(乙)字 〔YYYY〕QQQQQQ号”,其中:A-省、自治区、直辖市代字,B-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州)代字,X-市级发证机关的机关代字,经-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识别,(乙)-乙种经营许可证的识别,YYYY-表示发证的年份,QQQQQQ-表示批准证书的序号,如:粤穗安经(乙)字〔2002〕000003。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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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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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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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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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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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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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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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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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类别
| 分公司□ 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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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类别
| 个体工商户□ 百货商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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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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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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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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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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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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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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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管
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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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
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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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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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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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销售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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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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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权
| 自有□ 租赁□ 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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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设施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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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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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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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权
| 自有□ 租赁□ 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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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制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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