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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全民健身月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全民健身月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体群[2005]362号)


各市体育局:

  在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部署下,2005年我省的全民健身活动首次分片区(浙东、浙中、浙西和浙北)组织联动,以县级为基本组成单位,开展具有浙江民间、民俗特色的健身或展示活动。浙江省全民健身月活动以其先穿发动有力、活动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广泛、社会反响强烈而取得圆满成功,给我省带来新一轮的全民健身热潮。为鼓励成绩突出的单位,将对在本次全民健身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机关、学校、部队、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等。
  二、评选数量杭州、宁波、温州各3个;其他市各2个。
  三、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积极组织参与全民健身月活动。
  (二)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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