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巡考安排:省体育运动学校派2名训练干部或教练(以下同)到温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温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派2人到杭州陈经纶体育学校;杭州陈经纶体育学校派2人到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派2人到宁波市体育运动学校;宁波市体育运动学校派2人到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派2人到省体育运动学校交叉巡考。
  (二)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分别在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绍兴各考点同时进行。考试科目、日程和时间见下表: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5月6日

(星期日)

语   文

9:00-11:00

英   语

13:30-15:00

社   会

15:30-17:00

5月7日

(星期一)

数   学

9:00-10:30

自然科学

14:00-16:00


  2、计分标准:语文、数学满分为150分,自然满分为200分,社会满分为100分,英语满分为150分。
  3、参加文化考试人数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控制。
  4、准考证由省体育局统一印制,分校塑封。编号为9位数。1-2位数为学校代码,3-4位数为县(市、区)代码,5位数为体育类代码“5”,6-9位数为考生顺序号,本校考生第6位数为“1”。学校代码:省体校“90”、陈经纶体校“91”、宁波体校“92”、温州体校“93”、金华体校“94”、绍兴体校“97”(县市区代码见附件3)。
  四、考务工作
  (一)组织领导:全省体育中专招生考试工作由省体育局负责。各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名单报省体育局科教外事处。考试时,各考点须请各市教育局(市招办)的有关同志参加检查、监督。
  (二)文化考试命题,由省体育局组织命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