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07年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体群[2007]121号)
各市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计划,不断加强我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科学健身需求,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2007年继续举办浙江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安排
宁波市:5月12-16日,杭州市:8月11-15日
湖州市:9月8-12日
二、参加方式
各地选派的培训人员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参加宁波班、杭州班或湖州班的培训。
三、培训对象
凡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已基本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成效的人员,不受名额限制均可报名参加。
四、有关要求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地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报名工作,本着对报名人员负责的态度,对其资格进行把关,并将“培训报名表”汇总后(报名表附后),于各培训点开班前10天报送省体育局群体处(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电话:0571-85061727,联系人:崔玲)。
五、其它
(一)培训学员于各培训点开班前一天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咨询以下联系人:
宁波班:联系人-陈军,电话:0574-87186150
杭州班:联系人-杨敏华,电话:0571-87983229
湖州班:联系人-谢虹霞,电话:0572-2053886
(二)培训资料费:200元/人,差旅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每人每天补助30元,由省体育局承担)。
(三)培训学员报到时交验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07年浙江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7年浙江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