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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华创·御龙湾杯”浙江省首届龙舟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一)标准龙舟:每队限27人, 其中领队1人、管理1人,教练1人,运动员24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20人,预备队员2人),选手性别不限。
  (二)小龙舟:每队限16人,其中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4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10人,预备队员2人),选手性别不限。
  (三)参加标准龙舟比赛的队可兼报小龙舟比赛,也可只报名参加标准龙舟或小龙舟项目的比赛。兼报小龙舟比赛的,必须在报名时确定运动员名单,报名后不得更改。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获前3名的队发给奖杯、奖牌和证书;4至6名的队发给奖杯。
  (二)比赛分别设标准龙舟和小龙舟团体总名次,获得总成绩前3名的队发给奖杯。记分办法:各单项比赛名次分相加,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一、报名:参赛单位第一次报名确认函(见附1)一式两份请于2007年8月20日前分别寄浙江省体育总会和衢州市体育局。第二次正式报名表(见附2)请于9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浙江省体育总会和衢州市体育局。
  (一)浙江省体育总会,地址:杭州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联系人:陈剑影,联系电话(传真):0571-85061939 ,电子信箱:tizmsc_styj@zj.gov.cn。
  (二) 衢州市体育局,地址:衢州市经济开发区百汇路 联系人:毛永敏,联系电话:0570-3853905,电子信箱:mym2278@163.com。
  (三)龙游县体育局,地址:龙游县兴龙路41号。联系人:黄更青,电话:0570-7013993,传真:0570-7022440,电子信箱:ly993@126.com。
  十二、报到:
  (一)各参赛队请于2007年9月23日上午11时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胡炜鹏 联系电话:0570-7029991 13857038450),下午13时适应性训练,16时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24日上午8时开幕式、比赛;25日全天比赛,晚上19:00举行颁奖及闭幕式;26日上午离会。
  (二)报到时交验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和意外伤害保险单(一人一份)。
  十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每人交食宿费36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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