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行2007年浙江省体育强县、强镇、先进街道、社区检查验收的通知
(浙体群[2007]252号)
各市体育局: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省体育局将于2007年9月至11月10日对申报浙江省体育强县进行检查验收,对体育强镇、先进街道、社区进行抽查验收,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办法
(一)成立浙江省体育强县、强镇、先进街道、社区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全省检查验收工作。下设若干检查小组,检查小组人员由省、市、县有关单位抽调组成(具体另行下文通知)。
(二)检查验收组在验收前2-3天通知所在市体育局,请申报单位做好迎检工作。检查验收内容是软件资料和硬件设施,采取实地察看和随机抽查。
(三)对各地已确认申报的体育强镇、先进街道、社区将进行抽查验收。省体育局对各市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再对各市申报单位总数的40%进行抽查验收。属申报强县中的强镇、先进街道、社区统一在强县检查中一并检查验收。
(四)检查验收程序按照年初省体育强县、强镇创建工作培训班规定进行。
二、时间安排
(一)浙江省体育强县检查验收时间为9月20日至11月10日。
(二)浙江省体育强镇、先进街道、社区抽查验收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0日。
(三)省体育局委托各市体育局对申报浙江省体育强镇、先进街道、社区进行自查验收,时间为9月20日至9月30日。各市体育局在自查验收基础上写出自查汇总报告并于10月8日前报省体育局群体处蔡琳。
三、其它事项
(一)各市体育局须将2007年申报体育强镇单位购买国民体质监测器材发票复印件汇总,并在9月25日前随自查报告一起寄送省体育局群体处虞超英。原始发票由申报体育强镇单位留存备查。
(二)各市体育局于9月25日之前将2007年创建省级先进街道、社区名单汇总表和2008年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名称)、强镇(数量)预报表(见附件)一并报省体育局群体处蔡琳。联系人:虞超英,联系电话:0571-85061752。
附件:2008年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强镇预报表
二○○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