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培训。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强化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工作计划
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从2011年9月份开始到2012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初-10月底)。按照农业部以及省厅的有关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成立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乡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10月底-2012年11月底)。按照农业部和省厅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切实做到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硬件设备、有相关制度、有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立起来,发挥应有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2012年11月底-12月底)。各区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要做好工作信息和典型材料的报送,抓好工作总结、材料汇编归档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争取他们在人员编制、设备配备、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争取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由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建设工作顺利进展。市农业局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纳入对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考核内容。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各县区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务于9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从11月开始,每月2号前向市农业局报送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表),联系电话:2176012邮箱:zbsc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