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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的年度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计划,要于3月20日前,报市农业局质监科。抽检结果要及时报送市局。省、市、区县三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情况,将作为年终省厅和市局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稳步推进“三品一标”发展,切实加强证后监管

  结合《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发展规划》的落实和标准化基地的建设完善,稳步推进“三品一标”,确保认证数量、规模、质量同步提高。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下发《淄博市“三品一标”管理办法》,规范认证程序,逐级把关,提高认证门槛,确保认证质量,对农业部门以外认证的产品必须经市绿办备案管理。市局质监科、市绿办及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督与管理。逐步建立退出机制。一旦发现问题产品、问题企业,立即建议吊销证书,维护“三品一标”的品牌形象和社会信誉。

  八、继续实施对农业标准化基地、农产品质量认证、创建绿色有机示范区县、乡镇扶持奖励

  根据《淄博市农业标准化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淄财农[2009]36号),继续实施对农业标准化基地、农产品质量认证、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县、乡镇的扶持奖励。同时,争取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支持力度,对省农业厅例行抽检高于全省平均合格率的区县及全市抽检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县实施专项奖励。

  九、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各相关主体的法律意识、自觉意识

  (一)发放宣传材料。市局将下发省厅印制的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等汇编、光盘,区县要印发到乡镇、村。

  (二)强化培训。市、区县、乡镇各级要逐级培训、层层培训。培训对象: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管领导、监管和农业执法人员及村级监管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果菜行业协会、农产品批发市场(包括产地批发市场)负责人;果农、菜农等。培训内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文件精神、事件应急能力及标准化生产知识、农药管理使用知识等。

  (三)市、区县两级层层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力争年内上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都要轮训一遍。市农业局拟于下半年结合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设置和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情况,对全市区县、乡镇分管领导和监管机构、农业执法单位负责人,市级以上农产品基地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区县的培训计划要于3月20日前,报市局质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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