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市体育局必须加强对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领导,统一归口一个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创建工作。在创建期间要加强对俱乐部的跟踪研究和具体指导。要能基本建立不同类型的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模式,解决俱乐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及时将俱乐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报省体育局群体处。
附件:创建单位申报表
二○○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
创建单位申报表
创建单位名称:
| 辖区人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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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地 设 施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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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广场
| 平方米
| 健身路径
| 套
| 健身馆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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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场)
| 长 米,宽 米
| 田径场跑道
|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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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晨晚练点
| 个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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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项目情况:
| 经常参加活动人员占社区总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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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人 员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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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 人
| 兼职人员: 人
| 社会体育指导员: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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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组织竞赛活动次数: 次
| 每年组织培训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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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会员收费标准:
| 非会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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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情况: 元
| 年开支情况: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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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意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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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意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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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意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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