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11〕15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拓宽校园体育活动项目,进一步推动全市青少年校园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2011年7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小学中开展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1〕12号)》。按照通知要求,经学校申报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教育局确定张店区莲池小学等13所学校为全市小学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学校,并确定高新区实验中学为初中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学校。
各区县和试点学校要按照《关于在全市小学中开展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1〕12号)》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全市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学校名单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全市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