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报
(淄政字〔2011〕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市政府决定,授予王荣桥等10名同志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并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