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第三届浙江省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体群[2007]278号)
各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和推广轮滑运动,提高我省轮滑运动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体育局2007年竞赛工作计划,经研究,拟定于11月3-4日在杭州市举办第三届浙江省轮滑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第三届浙江省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2、报名表(略)
3、轮滑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4、食宿联系反馈表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第三届浙江省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轮滑协会、武警浙江总队杭州指挥学院
三、参加单位
1、各市代表队(必须选派一支队伍参加);
2、轮滑协会、有关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经批准的轮滑俱乐部等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定于2007年11月3-4日,在武警浙江总队杭州指挥学院(杭州天目山路377号)举行。
五、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各年龄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人;每队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接力项目除外),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78年1月1日-1988年12月31日出生
甲 组:1989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
乙 组: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
丙 组: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丁 组:199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还在办理过程中的运动员可凭二代身份证办理领取凭据证明)和在校学生的学籍证明(非在校学生提供单位证明)参赛,缺少其中一项则取消比赛资格;非我省户籍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男、女)
3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10000米淘汰赛;15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由3人组合接力完成,以下类同);
(二)男子甲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10000米淘汰赛;15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
(三)女子甲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5000米淘汰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
(四)男子乙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5000米淘汰赛;3000米接力;
(五)女子乙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3000米淘汰赛;3000米接力;
(六)男子丙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3000米淘汰赛;3000米接力;
(七)女子丙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3000米淘汰赛;3000米接力;
(八)男子丁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500米计时赛;
(九)女子丁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500米计时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为有坡度、水磨石地面、150米国际标准跑道。
(二)比赛采用2006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并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制定。
(三)各组别年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小年龄可报大年龄组参赛,但最多不可超过一个年龄段。即:丁组可报丙组组别参赛,丙组可报乙组组别参赛,乙组可报甲组组别参赛,反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武警代表队参加比赛成绩和名次进行单列统计【学籍在地方的武警运动员(在训三年以下)可代表学籍所在单位参赛,成绩和名次进行同列统计】。
(五)凡在比赛中达到“轮滑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附后)的运动员可向大会申请办理“运动员成绩证明单”。并按相关程序向相关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等级的运动员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