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教育局成立评委会,进行审核评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区县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深化依法治校工作、加强和创新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学校,认真做好此次评选推荐上报工作。
2.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在推荐审核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真正推荐出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候选人。
在推选活动的同时,进行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调研。请各区县对本区域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调研报告,内容包括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并填写《全市学校法制副校长调查统计表》(见附件2)。局属学校参照上述要求形成文字材料,填写表格。
各单位于5月15日之前,将《淄博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聘任文件、有关法制教育材料等)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同时报送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调研报告及《全市学校法制副校长调查统计表》。以上《推荐表》、《统计表》和调研报告电子稿发至zb2793129@163.com。
联系人:孔帅 电话:2793129
附件:
1. 淄博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候选人推荐表
2. 全市学校法制副校长调查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1:
淄博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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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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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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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学校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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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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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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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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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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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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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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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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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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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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