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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优秀法制副校长的通知

  3.市教育局成立评委会,进行审核评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区县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深化依法治校工作、加强和创新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学校,认真做好此次评选推荐上报工作。
  2.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在推荐审核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真正推荐出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候选人。
  在推选活动的同时,进行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调研。请各区县对本区域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调研报告,内容包括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并填写《全市学校法制副校长调查统计表》(见附件2)。局属学校参照上述要求形成文字材料,填写表格。
  各单位于5月15日之前,将《淄博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聘任文件、有关法制教育材料等)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同时报送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调研报告及《全市学校法制副校长调查统计表》。以上《推荐表》、《统计表》和调研报告电子稿发至zb2793129@163.com。
  联系人:孔帅 电话:2793129

  附件:
  1. 淄博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候选人推荐表
  2. 全市学校法制副校长调查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1:
  淄博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兼职学校及时间

 

主 要 事 迹

 

 

兼职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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