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推荐上报2007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的通知
(浙体群[2007]308号)
各市体育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表彰2007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的通知》(体群字[2007]144号)精神,结合我省今年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情况,要求各市推荐上报当地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效果好的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
“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标准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
优秀组织奖:地(市、县)或负责本系统、本行业体育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先进单位:机关、学校、部队、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等。
三、名额分配:
全省名额共26个,其中优秀组织奖8个、先进单位18个。名额按照每个市推荐2个,今年承办全民健身片区活动的单位各1个的原则分配,具体如下:
(一)优秀组织奖:
1、承办全民健身片区活动的绍兴市、长兴县、普陀区、江山市各1个;
2、承办长三角全民健身大联动的舟山市、象山县各1个;
3、承办全省大型活动的嘉兴市、台州市各1个。
(二)先进单位:
1、杭州、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每市可推荐2个;
2、宁波、嘉兴、舟山、台州每个市可推荐1个。
四、评奖方式:
采用各市体育局推荐,省体育局初审,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方式进行。
五、上报材料:
(一)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推荐总名单。总名单应打印上报单位的全称(以单位印章为准),并加盖市体育局章。请认真核对总名单,单位名称的确定将以所报总名单为准。
(二)《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文件,电子邮箱地址:cailin9@hotmail.com。
请将上述材料务必于2007年11月16日前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联系人:蔡琳,电话(传真):0571-85061759。逾期上报,不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