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关于召开全省群体、体总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关于召开全省群体、体总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体群[2007]363号)


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

  2008年是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年,也是群众体育工作借势发展、大有作为的一年。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和举办,全国人民关注奥运、参与健身的热情将进一步高涨,为推动群众体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抓住机遇,全力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使群众体育为北京奥运会增光添彩,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是2008年全省群体工作的主题。

  为进一步明确2008年我省群体、体总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经研究,定于2007年12月下旬在丽水召开全省群体、体总工作会议,研讨和征求各市对做好2008年群体、体总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地点:丽水国际大酒店(丽水市解放街89号)。26日下午5:00前报到,28日上午离会。

  二、参加人员

  (一)各市体育局分管领导、群体处长;

  (二)各市体育总会专职副主席、秘书长。

  三、会议内容

  (一)研讨2008年群体、体总工作计划;

  (二)对2008年我省群体、体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经费

  与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大会承担。

  五、其他

  请各市于2007年12月24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和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

  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蔡琳,电话(传真):0571-85061759;

  省体总秘书处联系人:王元旦,电话(传真):0571-85106142;

  丽水市体育局群体处、体总秘书处联系人:赵伟敏,电话:0578-2091346,传真:0578-2091360;

  丽水国际大酒店联系人:虞剑颖,电话:0578-2272111,手机:13375887236。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