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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命名首批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命名首批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通知
(浙体群〔2007〕368号)


各市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浙江省体育强省建设与“十一五”体育发展规划纲要》,推动“体育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省社区体育工作,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对体育健身的需求,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07〕87号)精神,在各市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经省体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决定命名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等9个单位为首批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俱乐部的指导,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市级俱乐部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体育设施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探索群众性体育组织的管理和运行模式。

  希望各社区体育俱乐部严格按照创建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要求和资助创建方案,认真开展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加快社区体育工作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首批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首批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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