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下发《浙江省首届上市公司运动会竞赛总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下发《浙江省首届上市公司运动会竞赛总规程》的通知
(浙体〔2008〕76号)


各市体育局、总工会,各上市公司、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体育强省”、“证券强省”的战略目标,展示浙江上市公司职工体育的风采,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开幕,推进我省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营造“迎北京奥运,创上市品牌”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定于2008年6月3日至8日在杭州举办浙江省首届上市公司运动会。现将竞赛总规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踊跃报名参赛。

  附件:浙江省首届上市公司运动会竞赛总规程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浙江省首届上市公司运动会竞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浙江省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黄龙体育中心、杭州市健身中心、主办媒体和各合作单位。
  四、时间地点:2008年6月3日至8日在杭州市举行。
  五、竞赛项目: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网球、划船、台球、混合接力、摸石子过河、拔河、飞镖、跳绳、踢毽子、集体健步跑、肺活量、握力等15个单项。各单项竞赛规程及报名表,请在浙江省体育局网站群众体育栏目和浙江上市公司协会网站中查看并下载。
  六、参赛单位:浙江辖区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相关单位。
  七、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是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浙江工作并在浙江省境内临时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专业运动员、参加全国职业俱乐部比赛的运动员均不能参赛);
  (二)运动员的代表资格以人事从属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所在公司或企业的员工,并在本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办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外籍人员凭与所在公司或企业签订的有效合同和本人护照;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