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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浙江省初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浙江省初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体群[2008]170号)


各市体育局:

  为了加强我省体育强镇(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提高乡镇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发挥体质测定工作在群众体育锻炼中的科学指导作用,推动我省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化进程。经研究,决定于6月中旬在台州市举办2008年浙江省初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6月11- 13日,6月11日下午报到,6月13日上午离会。

  地点:台州市凤凰山庄。

  二、培训对象

  争创2008年体育强镇(乡)单位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人各1人。

  三、培训内容

  (一)国民体质监测与国民体质测定的意义和作用;

  (二)国民体质测定操作要领和技术规范;

  (三)国民体质测定实践操作和体质健康测试。

  四、培训经费

  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报到时需交培训资料费100元/人,其他费用由大会承担。

  五、报名报到

  请各市体育局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08年6月6日前分别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和台州市体育局群体处。

  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蔡琳,电话(传真):0571- 85061759。

  台州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李小薇,电话:0576-88528315,传真:0576- 88528316,手机:13867658048。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6月11日下午17:00前到台州市凤凰山庄报到。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77-1号,联系人:王黎霞,电话:13566877039。

  六、考试合格后颁发浙江省初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08年浙江省初级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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