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12〕5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2012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012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2012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
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政办发〔2010〕55号)和《2012年淄博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淄教发〔2012〕1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报名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与健康测试。体育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区县确定,与初中学业考试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二、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测试项目
男生:1000米跑(必测),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考生任选一项)。
女生:800米跑(必测),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生任选一项)。
(二)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
三、测试时间、地点及记分办法
(一)测试时间、地点
全市定为5月22日至5月31日,各区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此期限内确定具体测试时间。考生须在半天内测完所规定的两个体育测试项目。
测试地点由区县确定。
(二)记分办法
1.体育与健康测试满分为70分。测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第成绩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第形式公布。等第确定办法是:按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 89%为B等,满分的70%- 79%为C等,满分的60%- 69%为D等,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