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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纳入公路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所属的桥涵、隧道、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乡镇(街道)、村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三)活动步骤:管养年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逐级对管养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管养年活动的意义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管理养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管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明确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巡查,确保管养年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2012年3月15日前,将落实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公路局备案;每季度完成一次活动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和对外公布,每半年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总结,市公路局逐年对管养年活动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2013年12月,管养年活动各项目标基本完成。2014年5月,市交委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对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3.总结评比阶段(2014年7月至9月):2014年7月2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全面、系统地回顾总结三年管养年活动取得的成效,签订目标完成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正式报告报市公路局备案。在适当时机,市交委组织召开全市总结表彰会,对管养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形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 市交委负责制定本市管养年活动实施方案,组建活动机构,明确年度目标和责任,完善管理养护各项制度;组织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扎实开展管养年活动,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考核评价取得的成效,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报告我市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和总结表彰会,表彰先进,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市公路局负责具体实施。
  2.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县(自治县)落实方案并具体实施,具体负责辖区内县道管养工作,指导乡镇的乡、村道管养工作,监督考核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落实和养护质量,推动管养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以管养年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切实履行县级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的职责,负责组织筹集管养资金,监督管养工作落实,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管理养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3.乡级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和配套经费,按照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落实方案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结合示范乡和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提升乡、村道路管理养护水平。各乡镇应争取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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