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共安全关键技术。
开展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防控技术研究,开发警用快速反应技术和装备,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科技体系;开展食品安全评估技术研究及评估体系建设,研发快速检测技术和食品有害残留物检测技术;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评估技术及防灾减灾监测预警、应急救援集成技术研究开发。
六、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整合创新资源,健全创新机制,增强创新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省市县联动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行动”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机制,培养选拔科技领军人才,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团队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施“杰出青年基金计划”,做好中青年学术、技术、管理带头人培养工作。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开展科技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普遍培训。发挥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智力优势,建设科技决策智库。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工程和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百团千人”行动,鼓励科技人员面向农村和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
(二)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重点建设兰州、白银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定西、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把国家级高新园区建成全省的科技研发与合作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科技产业化和新产品出口基地。支持天水、酒泉等高新开发区或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引导支持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国家大学科技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部署建设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电子电器、循环经济、现代农业等专业科技产业园。突出区域产业特色,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形成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组织模式,支撑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三)加快创新基地建设。
实施稳健的创新基地建设政策,提高运行质量,优先建设以重点实验室为主的知识创新基地、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主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重大战略需求,培育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以上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个左右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和特色学科建设,不断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在科技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化环节构建一批基层科技机构,加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任务明确、运转高效的市县科技创新基地。
(四)促进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持续创新能力。以开发类研究院所为重点,在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领域,依托相关的科研院所,集中扶持若干行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的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功能提升,加强管理与考核,强化科技资源共享和公共科技服务能力,促进公共科技资源使用的公平、开放和社会化。建立覆盖全省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一批研发服务、产品设计、试验测试等基层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五)深化科技合作交流。
进一步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科技创新体制,全面落实部省会商议题,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的战略合作,开展广泛的院地、院企合作。拓宽科技合作交流渠道,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建立合作共同体,共同实施科技合作项目。发挥与德国、瑞典、俄罗斯、澳大利亚和南非等国家科技合作平台的作用,推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生态保护、公共安全等前沿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提高科技活动国际化水平。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信息库,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实施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吸引外商在省内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开发机构。
(六)完善中介体系建设。
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评估评价、技术转移交易、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科技促进机构建设,构筑区域技术转移中介组织。强化技术市场、技术经纪、技术争议仲裁、创业服务咨询、民间行业专业技术协会等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建立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科技中介机构队伍,提升机构资质认证和人员资格获取能力,拓展服务范围,健全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资源共享,开展专业化、规范化、系列化、成套化服务,规范科技中介服务市场。
(七)加强应用基础研究。
瞄准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难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以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为核心,在资源环境、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领域逐步建设1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特色学科。以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为载体,超前部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沿性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获取一批原始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实现若干重点领域方向的跨越发展。提升应用基础研究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
七、优化创新环境
“十二五”期间,要强化科技政策法规落实,加强科技创新举措和机制的衔接配套,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