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带头人及团队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有良好的教改、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
4.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专业的办学条件优良,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和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
6.具有很强的学科支撑,有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和学生开展探索性学习及参与科研的条件及制度保障,具有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较强综合实力和人才市场需求。
四、品牌专业申报程序和办法
1.学校申报
(1)学校自评。各校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依据品牌专业的申报条件和评估标准(见附件1或附件2),先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务于今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委高等教育处。
(2)申报材料。申报品牌专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重庆市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申报表(见附件3、4)
②相关书面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证明材料等)
③介绍专业情况的视频材料(15分钟)
④重庆市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申报书、相关材料、视频材料等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材料的提交方式
①申报表一式5份双面印制,装订整齐(要求单独装订,不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②相关书面材料1套,申报书电子版、相关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视频材料制作成VCD光盘1张。
③专业申报汇总表1份(包括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其文件名为:××学校品牌专业申报汇总表)。
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做好备份工作。
2.申报名额
根据各校现有专业设置数量及学科情况,我委确定了高校推荐品牌专业限额(见附件6),各校应严格按规定的推荐名额申报,超报的不予受理。
3.评审方式
市教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必要时,将通知有关专业负责人到场进行答辩或组织专家到学校进行现场考察。专家以投票的方式确定品牌专业建设点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