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市级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教高〔2007〕4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2007年国家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高等学校教师教学水平,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我委将组织实施2007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教学团队评选要求
评选要求参照《通知》第三条的要求。
二、市级教学团队申报限额
本年度市级教学团队计划产生30个左右。参照教育部开展国家级教学团队限额推荐的做法,市级教学团队评选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各校按附件名额择优、排序推荐,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三、市级教学团队申报程序
(一)为了便于联系,请各校确定一名“教学团队申报联系人” (见附件2,以下简称联系人)。联系人将负责市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申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E_mail必须能够使用。
(二)市级教学团队首先由各学校评选推荐,并以公文形式填报2007市级教学团队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报市教委高教处。然后由市教委组织专家开展市级教学团队的评选工作。专家评选出的市级教学团队经重庆市教委会议审定后,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为市级教学团队。
四、申报时间
各校务必于2007年9月17日前将教学团队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2007年市级教学团队申请表(附件3)一式五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二份(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等材料以公文形式报送市教委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fyliver@yahoo.com.cn。
五、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
在市级教学团队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4个参评国家级教学团队,各高校在申报时可自荐参评国家级教学团队。入选参评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高校,我委将电话通知。请有关高校按照教高司函〔2007〕136号文件的要求,填报国家级教学团队申请表和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