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报考中职和填报志愿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教职成〔2005〕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市招办,有关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改革招生办法的意见》(渝教职成〔2005〕10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渝教职成〔2005〕11号)的要求。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第一次报名和填报志愿将于5月15日至5月25日进行,这一次报名和填报志愿事关今年中职招生的成败,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重庆市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的发放和宣传工作
为向报读中职学校的学生提供真实的招生信息,我委将经审核符合在渝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全部编入《重庆市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免费向考生发放,向社会公布。《招生指南》已下发各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招生指南》是考生全面了解今年中职招生信息,正确选择填报学校的重要渠道和依据,是今年中职招生工作的基础性材料,将《招生指南》全覆盖地发放到初中毕业班级,是今年中职招生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顺利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具有决定性意义。为此,各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迅速在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前,将《招生指南》按时按量发放到初中学校的每一个毕业班级,并传达到每个考生;二是各初中学校要设立中职招生宣传窗,开展进家庭、进场镇、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将今年全市中职招生政策和信息全面准确地宣传给初中毕业学生、家长和社会;三是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初中学校在中职招生宣传中不得封锁辖区外招生学校的信息,更不得对学生及家长进行片面和失实的宣传;四是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应允许中职学校有序到区县进行招生宣传;五是各区县(自治县、市)要组织专门的人员,加强对《招生指南》发放的检查督促,确保每个初中毕业班级的学生都能看到《招生指南》,了解真实的招生信息。
二、加强对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今年是我市改革中职招生办法,实施“五统一”的第一年,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学生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报名办法,工作量大,各区县和初中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务求抓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