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命名2008年浙江省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的通知
(浙体群[2008]391号)
各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科学化进程,增强我省国民体质健康的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08〕102号)精神,在各地积极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过省级有关专家的检查审核,决定命名杭州江干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六家单位为2008年浙江省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
希望获得命名的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组织开展体质测试工作,不断创新测试项目和内容,广泛吸纳周边群众参与测试,参与健身。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附件:2008年浙江省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