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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及相关启动仪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开展执业药师走进社区乡镇服务群众安全用药活动。宣传国家执业药师制度,服务群众安全用药。

  (三)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

  2011年9月1日-30日,国家局将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在工作日由药学专家每天8小时值守热线,回答公众的有关问题,对于不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将在事后给予回复。我们将向社会及时公布咨询热线电话号码。

  同时在活动网站(网址:www.drughuloo.com)设立安全用药知识在线,将热线中的问题上传网络,以便公众查询。

  (四)组织开展网络访谈节目

  国家局将与新华网合作,于2011年9月上旬组织有关人士就网络违法宣传销售假药的特点、主要形式、查处的难点等与公众进行交流,讲述近几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的典型的网络违法宣传销售假药案例,告知公众如何识别正规的网上药店。访谈内容将同时在国家局网站及中国药学会网站发布。我省可将访谈的有关内容作为面向公众宣传教育的素材。

  (五)开展户外广告宣传

  2011年9月1日-30日,国家局将围绕“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全国安全用药月”的主题,在公交站牌开展广告宣传,增强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省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户外广告宣传。一是张贴科普公益广告。在公交站牌张贴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医院、工地、农村集贸市场等地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发放科普宣传材料。与人群集中的医院合作,尝试通过聘请社会志愿者,定期到医院发放科普宣传资料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提示信息,减少医院周边非法宣传的市场。发挥药店的阵地作用,在药店里开设安全用药宣传栏、在药店门前组织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科普材料。

  六、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

  将国家局统一制作的两个30秒公益广告在电视台播放。一个是关于“全国安全用药月”的广告;一个是关于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的广告。

  七、活动要求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及早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切实做好动员、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与共青团等部门的协调,通力合作,努力形成宣传工作的合力,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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