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法规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苏食药监保函〔2011〕104号)
各化妆品生产企业:
为增强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
化妆品卫生规范》和《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定于2011年9月26至28日,在南京市举办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法规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一)化妆品有关法律法规;
(二)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相关知识;
(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审批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