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保健食品专家的通知
(苏食药监保〔2011〕3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充分发挥专家在保健食品现场检查、审核审评、技术咨询和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范、风险评估、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我局将建立保健食品专家库。现就做好有关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保健食品专家遴选按照“公开、公正、科学、全面、严谨、务实”的原则进行。
二、推荐范围
请各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及卫生监督机构,推荐涉及营养、药用植物资源、中医学、毒理、药理、临床医学、食品工程、中药学、药物化学、制剂学、药物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卫生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三、基本条件
(一)公道正派、科学严谨、工作负责、坚持原则;了解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具有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在本专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应专业的技术性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不在保健食品相关企业任职或兼职。
(六)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入选保健食品专家库,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七)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才能,业绩显著,经单位同意后,可破格推荐。
四、推荐方式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根据推荐条件,在综合考虑本单位专业分布和专业特长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经单位同意推荐的专家,须填写《保健食品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可用A4纸复印或在网站上下载),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推荐表》电子文档。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
省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在综合考虑推荐人选、专业分布等基础上,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遴选、审核、确定专家库成员,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调整专家库人员构成。
联系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周倩耘,联系电话:025~83273737,传真:025~83209355;电子邮箱:zhouqy@jsfda.gov.cn。
附件:保健食品专家推荐表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保健食品专家推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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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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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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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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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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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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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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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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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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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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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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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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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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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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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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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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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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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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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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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社
会
兼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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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经
历
| (包括时间、学校、所学专业、获得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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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经
历
| (包括时间、单位、工作内容及所从事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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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和
论
著
| (获奖项目名称、等级或论著题目、鉴定单位或出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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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职
称
| (包括评聘时间、职称、专业、评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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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保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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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承诺未在保健食品生产及相关企业任职或兼职。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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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本表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经我单位审核,同意推荐该同志成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专家委员会备选人员。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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