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单位《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增加储罐容积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等部门出具的联审意见。
四、由燃气专业设计或咨询单位制定的设施改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加盖申请人和制定单位公章,内容包括:
(一)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及与申请人签订的委托协议;
(二)设计、施工组织及竣工验收依据的规范、标准目录;
(三)设施改动后的基本情况,设施布局、规模及运行方式,请附设施布局平面图并标明各设施的具体位置及相对距离;
(四)设施改动工程的基本步骤、进度计划及相应的保障措施。防止设施改动工程对其它设施影响的安全措施,燃气供气的停气、置换及恢复方案。
五、设施改动期间保障供气安全和服务的措施。其中分析设施改造过程中可能对用户带来的影响,以及设施改动施工对在运行设施安全的影响,制定具体的供应保障措施。
六、设施改动期间控制突发事件的预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应急响应、信息报送、24小时联络方式、后续处理和人员物资保障等内容。
附件3: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公章)
填 写 须 知
一、除特别限定外,申请人均须填报本申请书中的各页内容。
二、填报时可打印或用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四、表内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日期用公历。
五、名称、地址一律使用全称。
六、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
七、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名称或预核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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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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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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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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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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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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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电话
|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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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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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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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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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预核准通知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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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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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期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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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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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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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种类和
供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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