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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审评认证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涵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全品种、全过程的审评认证质量体系。建立健全审评标准,规范审评制度,创新管理模式,着力培养并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提升审评认证机构整体业务水平。配备现场检查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实现系统与检查员现场检查的动态联网,形成现场检查信息实时反馈机制,实现审评认证检查的信息化和科学化。适应现代医药技术产品审评要求,创建全国一流的区域性审评认证中心。

  (五)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培训和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基层监管人员在职培训,加强技术评审、检查认证、检验检测、监测预警、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拓宽培训渠道,实施高层次人才培训计划。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

  以上各类重点项目,均需按规定程序研究论证并经批准(核准、备案)后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将本规划实施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与加强和改善民生相关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制订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落实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继续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探索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符合地方实际、科学的药品和餐饮食品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以责任落实推动各地全面提高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加强省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规划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政府投入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力度,对所提出的规划项目应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相应资金保障。加大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证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形成政府与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管局面。鼓励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为政府监管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公众参与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正面报道,及时发布相关安全信息,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引导公众消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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