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管能力与安全需求存在差距。餐饮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基础薄弱,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落后于国家配置标准,检验检测能力不足。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手段与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尚不完善,市、县级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不够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尚未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亟待加强。
3.区域监管水平不平衡。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粤东、粤西和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药品和餐饮食品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基础薄弱,检验检测设备、信息化建设以及相关专业人才等软硬件难以满足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的需要。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更显薄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4.监管人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监管人员队伍专业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实际监管技术能力和整体素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确保药品和餐饮食品质量。加强基层药品和餐饮食品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实际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幸福广东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基层,安全至上。将提升基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监管能力作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加大对基层投入力度,逐步改善执法条件,提升基层执法水平。
2.科学监管,技术优先。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技术监管手段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实现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的协调发展。
3.依法行政,长效监管。依法加强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实现药品全程动态监管和餐饮食品重点监管。强化药品和餐饮服务企业安全责任,努力形成全民参与、行业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的新局面。
4.区域协调,强化合作。建设以国家中心城市广州市为龙头,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中心,粤东、粤西和粤北联动的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粤港澳三地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协查和安全溯源机制,提高共同应对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标准、研发、注册、生产、检验等方面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