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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扶残助残慈善事业,创新开发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团体的扶残助残项目,完善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多元化筹资机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各类残疾人服务业。

  (二)完善政策法规。适时修订《聊城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聊城市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认真落实《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我市全民普法教育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制定并完善残疾预防、0-6岁参加儿童免费抢救性医疗康复、残疾人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贫困残疾人大病救助补贴、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化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和倾斜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面向残疾人服务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机构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针对残疾人的各项特惠扶持政策,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残疾人观,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并表彰社会扶残助残模范和残疾人自立自强先进典型。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发挥优势,依法维护相关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助活动。

  (四)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认真承办和管理残疾人康复、就业、职业教育、托养等服务项目,做好残疾评估、鉴定和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工作,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的理论创新。加强各级残联建设,建立起以县(市、区)残联为主导、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将各级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本级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发挥和拓宽残疾人组织、残疾人代表民主参与渠道。县(市、区)以上残联理事长可按程序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候选人。做好优秀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配备工作。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好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疾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培养高素质残疾人事业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做好优秀残联干部的挂职锻炼、培训深造等工作。选聘好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和专职委员,并将其工作补贴或误工补贴、教育培训补贴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残疾人社会工作者队伍,完善助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和志愿助残服务激励机制,发展专业化助残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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