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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大中型医院进行巡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淄 博 市 医 疗 机 构 综 合 监 督 执 法 检 查 标 准
  ( 特 殊 药 品 管 理 )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法 律 依 据

检查情况

组织管理

 

医疗机构应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依据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处罚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指定专职人员负责。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三条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师,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处方资格。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五十四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十八条处罚。

采购、储存

 

入库验收应双人签字,专簿记录。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第十二条

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储存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法 律 依 据

检查情况

 

使用及

安全管理

 

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其它使用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应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处罚。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交回制度,要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做好记录。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七二十九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用法和用量符合要求。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

处方管理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首诊医师应亲诊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按要求建立相应病历,签署知情同意书。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处罚。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依据七十三条第三款处罚。



  淄 博 市 医 疗 机 构 综 合 监 督 执 法 检 查 标 准
  ( 母 婴 保 健 技 术 管 理 )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法 律 依 据

检查情况

机构及人员资质

取得有效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处罚,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执业情况

开展项目与许可项目相符。(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

 

无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处罚,给予警告,停止违法行为,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规章制度健全,有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一条

 

从事产前诊断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质管理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母婴保健机构和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齐全,设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有《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发放、废证登记簿,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材料齐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报告制度

制定并落实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和新生儿出生缺陷检测、报告制度。

母婴保健法》第二三十条、《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淄 博 市 医 疗 机 构 综 合 监 督 执 法 检 查 标 准
  ( 性 病 诊 疗 管 理 )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法 律 依 据

检查情况

机构及人员资质

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从事性病诊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检验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山东省性病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

《山东省性病诊疗执业基本标准》人员条件

 

有2名以上从事性病诊疗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医师。

 

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符合相关标准。

《山东省性病诊疗执业基本标准》业务用房

 

执业情况

检测方法符合相关要求。

《山东省性病诊疗执业基本标准》性病检测基本项目及方法

 

实验室诊断试剂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有效期内。

 

 

检验结果必须真实可靠。

 

 

疫情报告及时率、无瞒报、缓报、漏报,疫情报告卡完整率符合要求。

《山东省性病诊疗执业基本标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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