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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畜牧兽医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省财政扶持“菜篮子”产品(畜产品)生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省、市对项目实施进行绩效考评,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绩效考评工作可结合项目验收开展,各县(市)区于2011年11月1日前将绩效考评报告随项目总结,上报市畜牧兽医局5份和市财政局2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菜篮子”项目实行市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把“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作为重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菜篮子”产品发展规划,组织搞好市场调查,切实把该项目作为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二)积极筹措资金。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地方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积极采取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吸引信贷、社会资金投入,努力扩大“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投资规模。同时,要积极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扶持“菜篮子”产品发展的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千方百计加大资金投入。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畜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全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补助资金落实、拨付和监管工作;畜牧部门主要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等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畜牧、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严禁套取、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助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附件:1、济南市2011年省级财政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限额
  2、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1:
  济南市2011年省级扶持“菜篮子”产品(畜产品)生产项目申报限额

  单位:个、万元

县(市)区

生猪

蛋鸡

肉鸡

章丘市

1

2

2

历城区

1

2

2

济阳县

1

2

2

商河县

1

2

2

长清区

1

2

2

平阴县

1

2

2

市中区

 

1

1

天桥区

 

1

1

槐荫区

 

1

1

全市合计

6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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