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突出重点对象,分层次开展法制培训。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录用公务员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法制培训的重点对象。积极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依法行政学习班,适时开展领导讲法活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适时举办专题法制培训学习。要创新培训形式,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教学等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学矛盾,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
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落实法制学习培训任务。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制学习制度,保证自学和集中学习时间。进一步强化对法制学习培训效果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掌握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
1、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增强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推动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机关学法用法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激励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强机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或组织广大干部参加法制征文、书画、新闻、摄影、动漫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干部创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活动。在价格举报宣传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及《
价格法》、《
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之际,大力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对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与物价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为其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法制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与价格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把法制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3、完善法制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积极利用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加强日常法制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声势和影响。注重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新阵地,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加强系统上下、地区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1、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提交本单位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负责同志要列席会议。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加强社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