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泛发动,共同参与。要加大农村餐饮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集中深入地向农村消费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各单位要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举报奖金,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尤其是重奖内部举报人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畅通信息。市局根据市政府安排,将分阶段对各县(市)区农村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请各单位务于9月26日前报送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一)(附件1),10月26日和11月25日前分别报送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二)(附件2),12月15日前向市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同时报送电子版。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市局将实施问责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
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措施
| 单位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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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
|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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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议
| 召开会议次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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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单位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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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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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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