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
2011年下半年,拟定规划,并对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动员。成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机制,各单位、各处室要明确一名“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要结合实际,制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2年上半年至2015年,各单位、各处室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市局将根据国家、省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认真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验收和表彰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食品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及时听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2.健全激励机制。市局将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3.落实工作经费。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行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4.重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要关心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成长进步,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工作人员。
5.提高骨干素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力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将适时举办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各地也要对本地法制宣传教育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要采取多种方式,激发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学业务、比能力的热情和动力,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