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济食药监〔2011〕197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稽查支队,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系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保障“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济发〔2011〕11号)精神,按照国家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国食药监法〔2011〕381号、鲁食药监发〔201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食品药品安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为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安全的法治需求更为迫切,这些都对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制定和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系统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药品产业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营造食品药品监管良好外部环境的重要措施。“五五”期间,全系统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创新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完成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过去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积累的成功经验,为“六五”普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新的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对未来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其中把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依法行政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与依法行政新的更高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亟待加强。要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入手,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系统要统一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