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生态农业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的通知
长清、济阳农办,其他县(市)区农业(农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沼气使用安全性,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农办字[2011]2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意识
沼气安全工作贯穿于沼气池的建造、维护、日常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沼气(甲烷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而且在沼气池发酵过程中还伴随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产生,使用和操作不当,易引发火灾、爆炸,甚至造成人畜伤亡。完善沼气施工、发酵、运行、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关乎施工人员、建池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沼气建设效益的长效发挥。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沼气安全使用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搞好宣传、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绝不能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
二、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沼气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都要积极参与;要认真总结吸取以往沼气建设、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农村沼气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监督检查,制定安全生产和管理的制度和细则,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分解细化,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检查整治,杜绝安全隐患
近期内对辖区历年建设的户用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站及各类沼气服务网点等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校园内建设的各类沼气工程更要重点详细排查。户用沼气重点检查是否张贴安全使用须知,池体是否漏气、漏水,输气管路是否保持气密和畅通,脱硫设备是否有效,进出料口是否加盖,灶具、灯具是否远离易燃物;沼气工程重点检查是否有固定的专业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漏气或排空、是否张贴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输气管道是否装有阻火器和排水装置、发酵池等是否加盖防护、关键设备是否建有定期安全检查保养制度等;服务网点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有应急预案、是否存在火灾和其他隐患、库房安全防火措施和设备是否齐全等。经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止运行,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传,普及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