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工作室的通知
(济教高字〔2011〕10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名师人选的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市教育局《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济教高字[2011]7号)关于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应建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工作室的要求,现将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11年年底之前,已发文公布的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要按照工程有关要求建立名师工作室,要次为载体,积极有效地开展教学、研究、帮携等活动;以名师人选为核心或带头人,凝聚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在本校或一定区域内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有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是我市名师人选开展专业研修、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载体,是以名师人选为核心或带头人,建立起面向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及研究的学习型组织,是由若干相同或相关研究领域(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教育科研等)的教师组成的协同互助的团队。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由名师人选任职学校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划、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相关学科建设规划、名师人选个人特点及成长规划等需要遴选产生,或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指导下由相近地域或学区的教师组成协作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应从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相关专家或已命名的名优特教师中聘请1-2名作为工作室的指导人员或业务顾问。名师工作室成员的确定须征求名师人选本人的意见。
三、工作任务
(一)按照名师人选培养周期(2011-2015),结合名师人选本人《培养规划任务书》制定名师工作室活动规划及各年度计划,每年年末进行业务活动总结。
(二)建立和不断完善名师工作室工作、学习、活动等相关制度和职责。
(三)与各级教科研活动紧密结合,研究学习本学科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和前沿动态。
(四)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带动青年教师,开展优质课的观摩与研讨,收集、推广优秀教学案例,展示教育教学成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