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以乡镇和小流域为单元,建立健全乡镇水利站等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情况及核定人员编制、将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情况;对有条件的村庄选配村水利员,具体承担现场报汛、水情观测、供水服务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等职责情况;推进各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情况;落实基层水利人员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人事处、财务处、农村水利处、防办)
5、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情况。现代化水网体系、防汛抗旱保障体系、雨洪水资源利用体系、水生态体系、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和水利信息化体系等建设情况;水利专项建设规划的制定及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施工环境保障、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发展规划处、建设处、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处、防办、信息中心)
6、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水利建设工程立项审批、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情况;是否存在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问题等情况;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超出资质许可承揽工程问题等情况;是否存在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规划、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问题等情况;是否存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情况。(建设处、发展规划处)
7、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情况。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建立情况;依法实行城乡水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对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区域外调水等各类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推行城乡涉水事务统筹管理等情况;制定出台《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配套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情况;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及重点地下水源地水位、重点工程可供水量、重点水功能区纳污预警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审批符合"六个必须"要求情况;水资源费征缴应征尽征执行到位、征收标准执行到位、计量收费执行到位、票款分离系统使用到位,上缴任务完成等情况;建立水资源年度考核机制、年度实际取用水量严格控制、突破红线进行"问责"等情况。(水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