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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国资党〔2011〕51号)


各省管企业党委:

  现将《山东省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1年8月23日

  山东省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改进党的作风,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在省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断提高省管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巩固党在国有企业的领导地位,为省管企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党务公开制度体系和务实高效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党员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中心,促进发展。坚持服从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心任务,牢牢把握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工作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为省管企业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和氛围,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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